校内有关单位及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做好2026年下半年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24〕1号)、《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鄂教科规〔2024〕2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2〕81号)文件要求,现将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及以前立项的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同时获批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按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要求申请结题。
2021年立项的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如未参与本次结题将作统一清理。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总决算表》。
2.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须在合法公开且被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注明“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湖北经济学院。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登为准,结题材料不接收录用通知。
3.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提交教学委员会最终审定是否予以结题。
三、材料要求
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1份。
2.成果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3)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含正式出版物)(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需提供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研究报告(还需同步提交word文档版用于查重);(5)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反映项目成果应用的佐证材料)。
3.《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助经费总决算表》一式1份。
4.《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
四、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按项目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负责人向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表》。项目执行期满、取得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结题。
2.结题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报送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提交后不可更改。
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各类汇总表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汇总文件以“××学院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各项目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3.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提供的《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提交的结题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二)受理时间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楼1—113,电子文档发送至kwliu@hbue.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恺雯 联系电话:81978798
电子邮箱:kwliu@hbue.edu.cn
附件1 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相关表格.zip
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