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0

校内有关单位及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做好2026年下半年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241号)、《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鄂教科规〔20242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281号)文件要求,现将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及以前立项的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同时获批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按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要求申请结题。

2021年立项的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如未参与本次结题将作统一清理。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总决算表》。

2.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须在合法公开且被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注明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湖北经济学院。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登为准,结题材料不接收录用通知。

3.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提交教学委员会最终审定是否予以结题。

三、材料要求

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1份。

2.成果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3)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含正式出版物)(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需提供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研究报告(还需同步提交word文档用于查重);(5其他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反映项目成果应用的佐证材料)。

3.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助经费总决算表1份。

4.《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

四、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按项目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负责人向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表》。项目执行期满、取得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结题。

2.结题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报送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提交后不可更改。

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各类汇总表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汇总文件以××学院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各项目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3.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提供的《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存在知识产争议。

4.提交的结题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二)受理时间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9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楼1113,电子文档发送至kwliu@hbue.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恺雯        联系电话:81978798      

电子邮箱:kwliu@hbue.edu.cn       

 

附件1 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相关表格.zip

附件2 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名单.xlsx

 

 

 

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