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围绕“三高地、两基地”建设,服务“强县工程”,深入推进湖北青创园建设,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组织引导青年参与创新创业,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团省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2023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创报国新时代 青春逐梦新征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黄石市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黄冈市人民政府、咸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省企业团工委、团黄石市委、团宜昌市委、团黄冈市委、团咸宁市委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青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三、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五个专项,分别为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数字经济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和国企青年组。
(一)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为尚未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或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成长组为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二)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预制菜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特色种养、特色三产融合、特色民宿、特色电商等方面起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参赛项目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新组指2023年3月31日(含)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初创组指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成长组指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三)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为尚未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或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成长组为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四)青创空间专项。面向湖北省内各类各级注册成立1年以上,有运维主体的青创空间(包括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区等)。参赛园区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2个组别。综合类以提供综合的创业孵化服务为主,园区企业涵盖各类创业实体、不同的产业方向和企业类型;专业类能提供专业孵化服务,拥有专业服务平台,园区企业产业聚集度高,有70%以上的企业聚焦某一类产业领域或新兴业态。
(五)国企青年组。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可结合所在公司发展方向自主命题,可涉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新兴产业。参赛项目为正在开展的项目,须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暂不接受涉及保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报名。
四、参赛要求
(一) 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数字经济专项
1.参赛条件
在湖北省内创业的青年,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所在企业或团队负责人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尚未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已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组织)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二)青创空间专项
1.参赛条件
申报主体须有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实体空间,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有专业的运维团队,有配套的公共服务空间,基础的孵化服务,完善的管理制度,经常性的创业活动;园区35岁以下青年占园区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0%;园区实现了团青组织覆盖或工作、活动覆盖;园区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要求
参赛园区运营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园区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发展目标、发展规划等资料;园区运维团队基本情况,园区35岁以下青年人数;园区团青工作开展情况;孵化服务年度工作情况;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园区获得荣誉和奖励相关证件资料等。
(三)国企青年组
1.参赛条件
面向湖北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青年。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能够做好数据资源的挖掘、应用和保护;项目所在企业或团队负责人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五、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23年6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阶段
下发比赛通知,发动各地各单位积极动员、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赛,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于6月30日前报送参赛资料,数字经济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国企青年组于8月10日前报送参赛资料,届时根据时间进度对参赛项目进行初审。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
通过线上文本评审方式,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项目初赛评审,科技创新专项、数字经济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和国企青年组各评选40个项目进入复赛,乡村振兴专项评选50个项目进入复赛。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计划于7月10日前完成初赛,数字经济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国企青年组计划于8月31日前完成初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
进入复赛项目进行路演答辩,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审,科技创新专项、数字经济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和国企青年组各评选18个项目进入决赛,乡村振兴专项评选25个项目进入决赛。科技创新专项计划于7月中旬完成复赛,乡村振兴专项计划于7月下旬完成复赛,数字经济专项、国企青年组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复赛,青创空间专项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复赛。
第四阶段:决赛
决赛及颁奖仪式时间安排如下:科技创新专项于7月中旬完成决赛;乡村振兴专项于7月下旬完成决赛;数字经济专项、国企青年组于9月底前完成决赛;青创空间专项于10月底前完成决赛。
六、奖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大赛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并颁发相应证书。
(二)交流学习。对优秀参赛项目,可免费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各类创业培训、导师对接辅导;对获奖项目,统一组织推荐参加第十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三)融资服务。获金、银、铜奖企业将优先推荐挂牌“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对接投融资,并获得相关配套服务。
(四)培育孵化。对有办公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湖北青创园,并享受各项孵化服务。
(五)社会荣誉。在参评“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申请加入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赛事工作专班,建立赛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赛事工作,为大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广泛动员,让更多的青年创业者和青创园区积极参与大赛,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心青年创业。
(三)认真组织报名。报名阶段,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报规范,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做好汇总报送工作。在进行选拔的同时,要对参赛创业项目和园区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