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学校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自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并于1月13日12:00前将自查情况报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S1-307室,联系电话:81977099)。
2、1月14日上午校检查组将对各实验室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被查内容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到漏洞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各部门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放假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
3、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严防在寒假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4、各部门安排好寒假期间人员值班。
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