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2-03-27浏览次数:620

    第一章 总 则
    实验室开放能够给学生创造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实验室开放也是充分发挥学校各类实验室的技术、设备作用,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的重要。为了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营造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科研环境,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鼓励各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序规范地提供开放服务,全面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研究需要为原则,以服务学生为前提,努力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实验环境。
    第四条 实验室向师生开放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实验室的类型。既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又避免造成浪费。
    第三章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实验室向师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自主学习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一) 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目的是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二) 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拟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三) 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实验。
    (四) 自主学习:鼓励学生在各实验室完成课堂作业,利用网络电子资源,自行组织各种课程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活动。
    第六条 实验室开放工作由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并具体实施,充分利用我校的实验室管理平台,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指导学生充分发挥实验室教学资源的作用。开放范围是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的各种公共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并逐步推广到全校实验室。
    第七条 除正常上班时间上课或开放外,课余时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如下:
 序号 开放时间 备注
     18:00-22:30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周六、周日
    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时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放的时间。实验室开放的相关安排将在中心网站、公告栏定期公布,对全校师生广而告之。
    第八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每次师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实验室管理工作。在实验室开放的过程中,当班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
    第九条 实验室在开放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学生自主学习环境。当班实验技术人员要不间断的巡查实验室,并做好实验室记录。
    第十条 当班实验技术人员在开放实验结束后,检查各相关实验室安全和设备情况,将开放实验的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交。
    第十一条 师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严禁做与学习和课程无关的、违反校园网和学生守则规定的事。
    第十二条  师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为了营造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和吃食物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X月X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