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刘君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0-09-01浏览次数:170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刘君同志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经党支部研究拟确定刘君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091日到9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实验教学中心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实验教学中心党总支电话:02781977099 联系人:张老师

序号

姓名

部门

1

刘君

技术支持部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