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实验项目教学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2-09-28浏览:928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4号】,为推进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着力如实填报并加强数据审核,现就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项目教学情况进行统计。请各教学单位负责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统计情况:包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实验名称、实验类别、实验类型、实验所属学科、实验要求、实验者类别、实验者人数、每组人数、实验学时数情况等。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附件3

提交要求:请在20229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附件1成一个表格,报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人:余兰老师, 8197709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207/t20220726_648948.html

2教学实验项目表(表样).xls

3教学实验项目表(填表说明).doc

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

 

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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